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编号:CSGDGK-2017080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工程概况:长沙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从罐子岭站至杜家坪站,线路长33.5km,平均站间距为1.38km,设车站25座;在石长铁路长沙西站北侧、北三环以南的地块内设星城车辆段,在2号线黄兴车辆段东侧设置黄榔停车场;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为咸嘉湖、游泳中心);与1、2、3、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五、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罐子岭站-六沟垅站,共8个车站。
二标段为望月湖站-赤岗岭站,共9个车站。
三标段为树木岭站-杜家坪站,共8个车站。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座地下车站的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采购,以及相关附件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线车站综合管线设计图,对采用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系统的区域进行深化设计;配合BIM设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2017年12月开始供货,2018年12月开通试运营,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自试运营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支吊架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抗震支吊架应依据《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进行测试,取得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制造的综合支吊架或抗震支吊架须具有1项(含)以上入围业绩。
(1)投标人制造的综合支吊架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中包含100万元(含)以上的综合支吊架的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2)投标人制造的抗震支吊架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中包含100万元(含)以上的抗震支吊架的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1月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标段(¥25万元/标段)。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同一投标人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开标验证资料须分标段提交。
4.4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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