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3]228和3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交资格申请。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2015-2017年度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施工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只包括新建居民住宅项目红线内供水管道、阀门、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以及户表改造项目供水管道、阀门、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工程的主要物资、材料的采购和加压设备、水箱的安装不包含在施工范围中。
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进度需配合项目开发单位要求,及时跟进,保质保量完成。户表改造项目是针对已入住的住宅进行供水设施改造,分布在全市各区,点多、面广,零碎而繁杂,但工期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涉及空中作业,且须进入住户家中接通户内管道,协调工作较多、较难,涉及指挥部、各区相关单位、供水企业和众多用户,须配备能力强的协调人员及有丰富的相关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
2.3 建设地点:长沙市城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六个区。
2.4 建设规模: 合同签订后二年内新建居民住宅约 530万平方米;户表改造工程第一年约5万户,第二年约10万户。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可依据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价格、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优良的,服务期限可延长一年,合同仍一年一签;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依法依规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合同签订后二年内长沙市城区的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居民住宅项目规划红线内供水管道、阀门、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户表改造项目供水管道、阀门、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其中供水管道、阀门、加压设备(水泵、水箱、电机、自动控制设施、配电设施、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结算水表及相关配件等物资、材料的采购和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均为建设方提供。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10省外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4.1 资格审查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方式。
4.2 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个但少于10个(含10个)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数量超过10家时,采用“评分入围法”,按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前10名入围。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伍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 0275 4310 101
(3)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市城区住宅户表改造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资格申请者,请于2015年5月 28日~2015年6月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网上报名手续办理地址: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暨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7楼南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侧)),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7.1 请从2015年5月 28 日~2015年 6 月 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 年 6月 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9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李女士
10 年内长沙市城区的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工程所电话/传真:0731-845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