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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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HNFJZCBZHPGF[JS]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18 17:00:00 |
递交时间 | 2022-12-01 17:16:2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将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修改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及招标文件对应的同类型要求做如下修改: 具体详见本次上传的澄清答疑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1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答疑及修改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