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建设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

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建设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14-09-18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亿
招标人:
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建设项目

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4]5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芙蓉区财政专项资金+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建设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建设规模: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北起西龙路,南(东)至长榔路,以滨河路为界,总长约9.4千米,景观工程总面积(含河堤临水面)约98.4万平方米。景观设计总用地面积77.8万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6495方米(含综合服务中心16355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220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2030平方米)。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6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6200万元

资金来源:芙蓉区财政专项资金+融资

承包方式: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要求工期:总工期18个月,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其中201412月中旬须完成全线绿化种植,重点完成营盘路至人民路区间(约4千米)的主体施工任务(包括完成游路、绿化及部分小品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项目须全面竣工并完成验收和移交。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

   招标范围: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图深化、优化设计;承担施工期间的资金组织、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交付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人文景观设计、强弱电智能控制设计、标识标牌等深化设计以及施工、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组织分流、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弱电工程、管线迁改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以及为使工程具备达到标准使用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及管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投资、设计、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仅施工企业提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国家甲级设计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投标人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7人。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0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经甲方同意并报市招标办后更换的除外),且开工后须驻守现场。若发现中标单位相关人员有挂靠情况,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中标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且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有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景观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部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5)拟任安全员还需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1)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行政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7施工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3.7.1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和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7.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第3.4款、第3.5款业绩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与中标通知书、合同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变更备案资料(原件)。

3.7.3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分包、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3.8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要求

⑴企业近三年每年生产经营无亏损;

⑵独立法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非施工企业时,注册资金须在1亿元及以上,并具备支付承建项目全部费用的融资能力。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3.9.2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由四家及以下独立法人组成(如4家应分别是投资公司、设计单位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9.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并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财务要求;

3.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5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若投资公司为牵头人时,联合体授权投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若在本地注册项目公司,则由联合体授权该项目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若施工或设计企业为牵头人时,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从资信及融资方案、设计工作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信誉、投标报价四个方面评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本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万元);

5.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浏阳河风光带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浏阳河风光带项目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 18日起至2014924(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30-17:00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图纸资料。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开标后一周内无损全款退还。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926 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1020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和《投标承诺函》原件参加开标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1-84898622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236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193176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黄涛  陈卓   张劲波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1

   邮   箱:gcbhngl@126.com

   网   址www.hnglzb.chinabidding.com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