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桩基检测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市区,北起福元路,南至湘府路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费用:工程总投资约50.05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费用约38.71亿元。 5.工程概况: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北起福元路,南至湘府路,路线全长约16.5km,路线沿现状万家丽路线位,从北向南依次经过福元路、三一大道、鸭子铺路、晚报大道、远大路、人民路、长沙大道、劳动路、香樟路、木莲冲路、湘府路等道路;本项目线路包括主线、辅路两套系统,其中主线为按全封闭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标准段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80 km/h,辅路系统利用现状地面道路,设计车速为60 km/h,规模为双向8车道(含两条公交专用道);结合区域路网,全线共设置9对上下匝道,分别布置在福元路南侧、鸭子铺路北侧、晚报大道南侧、人民路南北两侧、劳动路南北两侧、香樟路北侧以及湘府路北侧,近期实现2处节点立交,为三一大道立交(考虑与东侧沟通,并预留了南与西的沟通)、长沙大道立交(考虑与东侧进行沟通),并在鸭子铺路、劳动路及湘府路预留立交。本项目桩基检测总费用以网上公布的控制价为准。 6.招标范围: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对项目全线桥梁桩基检测(含浏阳河大桥桩基静载试验等),含钻芯取样、超声波检测、荷载试验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检测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8.质量要求: 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9.检测服务工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期约24个月。 二、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 3.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基桩检测计量认定);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道路与桥梁专业)及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拟任检测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至少需配备6人)其中至少3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其余人员至少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检测员证。所有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相关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相关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行为; 8.已承担本项目总承包单位自检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4月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0 1792 06105977 8899 开户银行:建行湖南长沙潇湘支行 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桩基检测(一标段或二标段)。 2.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相关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 4.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如由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