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新发改发【2022】77号、新初设字【2022】21号,项目业主为新宁县齐城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198.0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乡镇集散中心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新宁县黄龙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0873.68平方米,其中建设净用地面积18742.0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197.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9786.75平方米。建筑包含 1#电商仓库、2#电商中心、3#物流配送分拣中心、4#加工中心、5#污水及垃圾处理站及门卫室等,配套建设道路、挡土墙、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消防、停车位、围墙、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具体以发改局审核通过的概算包括的工作内容为准)。
1.3 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模式建设,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应的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内容为准。施工图范围内施工不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概算清单中的电力高压、自来水主管,天然气等专业专项施工。
1.4.3采购部分: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后续实操培训、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特殊特种材料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准。(具体以清单为准,暂估价形式存在在清单中的子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金额,必须根据财政 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询价或者非招标方式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1.5 1.5质量要求:1.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工程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1.5.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建筑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1.5.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 80 号令规定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2月09日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04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562202\0739-4920417。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176739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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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新宁县齐城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棉花糖路市民服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8874147182;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1001室;
联 系 人:罗安梅(项目负责人) 唐浩 董维;
电 话:15675105627。
日期: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