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设项目勘察(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10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设项目勘察(第二次)。
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月塘村。
3、建设规模: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16416.15 ㎡,总建筑面积79157.1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322.19㎡,地下建筑面积17834.93㎡;项目包括46栋低多层住宅、1栋商业、四个地下车库,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房.半岛蓝湾三期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本工程勘察费约82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勘察工期:共40日历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及时提交中间资料。详细勘察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10、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十家(含十家)则全数入围;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十家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十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1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0平方米或勘察费不低于40万元的以往房屋建筑项目勘察经验(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往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参与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必须在有效使用期内):
2.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2.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4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
2.5企业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2.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在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登陆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22日9:00起至2015年7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14:30,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帐户名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3、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半岛蓝湾勘察”)。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国广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电 话:0731—85955349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
联 系人:徐女士
电话(传真):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