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游道畅通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县发改投[2022]74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对田园综合体规划范围内现有分布的通村水泥路及部分机耕道进行提质改造,实现游道畅通。配套完善相应服务设施、沟渠整治、安全护栏及标识牌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031.8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资金和整合其他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游道畅通项目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春华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是对田园综合体规划范围内现有分布的通村水泥路及部分机耕道进行提质改造,实现游道畅通。配套完善相应服务设施、沟渠整治、安全护栏及标识牌等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游步道约8825m(其中原水泥路面约5455m,机耕道约3370m);沟渠约8825m(其中改造约5455m,新建约3370m);休息驿站10个;护栏约8100m;水闸改造2座;沟渠边坡绿化约9178m2;太阳能庭院灯330套,标识牌16块等。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0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 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范围:长沙县春华镇田园综合体游道畅通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 采购范围: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具体内容以投评清单为准。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施工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4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2月08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1-04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招 标 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春华镇;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1-86384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写字楼14楼1401室;
联 系 人:宋楚(项目负责人)、陈宇婷;
电 话:0731-8624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