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河村农民保障住房用地(一)建设项目(园博家园)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川河村农民保障住房用地(一)建设项目(园博家园)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发[2013]0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及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川河村农民保障住房用地(一)建设项目(园博家园)勘察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发[2013]047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川河村;
5、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186766.96㎡,合280.15亩,净用地面积约142874.52㎡,合214.31亩,总建筑面积约550000㎡;容积率≤3.0,建筑控制高度≤80m;
6、招标范围:
6.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超前钻),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2设计部分: 川河村农民保障住房用地(一)建设项目(园博家园)工程的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深基坑除外)、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绿色建筑、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含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
7.1勘察周期:勘察50天(日历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总体进度的要求。
7.2设计周期:
1)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初步设计阶段工期10天(自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4)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30天(自初步设计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设计概算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同步提供,其余各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园博家园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时序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发包人批准计划落实。各阶段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6.1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合同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原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业主签字时间为准。
6.2勘察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业主签字时间为准。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2)联合体由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满足上述“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2条至第8条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5月26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5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园博家园设计)。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6月20日9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房间见二楼大屏幕。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