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扩建工程地质勘察
2011-06-22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扩建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扩建工程地质勘察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0]513号 4.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镇泉塘村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约7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800万元 7.招标范围: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扩建工程的地质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8.勘察周期:约30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8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主持过一个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项目(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4、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原件),不允许资质挂靠。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