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线路全长7.94km,设车站7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5座,平均站间距1.29km,最大站间距1.95km,为朝阳村站至东郡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81km,为文昌阁站至芙蓉中路站区间。
项目名称: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017号
投资估算:22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以工程开工日期为起点,工程完工(包括附属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日期为终点。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车站工程(明挖法主体及附属基坑、暗挖法配线段及出入口通道、顶管法出入口通道等)的监测;
2、区间工程(盾构法正线、暗挖法正线及联络通道、明挖法竖井等)的监测;
3、与车站、区间临近的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桥梁、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等)的监测,但不包含朝阳村站至东郡站区间下穿京广及城际铁路的监测;
具体内容以第三方监测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投标人自身须具有CMA认证(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监测机构具有CMA认证,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含)以上的入围业绩。
本项目入围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以地下工程为主的第三方监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入围服务业绩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合同及完工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5、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4月2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元(¥44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