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兴园小区[一期]廉租住房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兴园小区[一期]廉租住房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2]5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兴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阳光兴园小区[一期]廉租住房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
1.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雨花区植物园东侧,总建筑面积约63400平方米(挖、填)土方量约19万立方米其中填方约O.78万立方米),工程造价约810万元。
1.3施工工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1.6招标范围:土石方(含挖、运、装、填土及压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拟采用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2.5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2.6省外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负责人及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2.7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7月1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4.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2年6月25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同一答疑专区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陆万贰仟元(¥16.2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请注明项目名称),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