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轴大道(滨河路-高塘坪路)建设工程人行地道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中轴大道(滨河路-高塘坪路)建设工程人行地道施工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566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长沙市中轴大道(滨河路-高塘坪路)建设工程人行地道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县黄兴镇;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4、招标范围:
中轴大道西起滨河路,东至高塘坪路,全长2073.9m。本次招标范围为中轴大道人行地道工程,中心桩号K0+350.915,地道主通道长度为24.0m,截面尺寸6m×4.3m,出入口设人行梯道、自动扶梯及无障碍电梯。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人行地道防水等级为二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以及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时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