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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3-1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5亿
长沙市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为城市主干道,长约13.2km,北起侯家塘十五中校门,南至万家丽路,规划标准路幅宽度60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主线60km/h,辅道40km/h。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无征地拆迁费)

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长约13.2km范围内的路面提质改造设计(含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排水的整改设计),包括可研报告的编制(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7设计进度要求: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20日内完成施工图(含招标设计图);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甲级资质,2011年以来承担过1 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或桥梁或公路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1 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4、拟任该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道路长度大于或等于1500米的城市主干道(含)以上等级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任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311日至201542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投标项目名称: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设计)。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317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427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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