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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改造(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06
项目名称: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改造
中标人:
湖南宏发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采购人:
湖南宏发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改造(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649号-1
采购人(全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发银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649号
3、项目内容: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改造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杨天地
6、联系电话:1507430956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86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06日,完成日期:2023年03月06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乙方,监理方,设计方共同参与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1-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彭建民法定代表人:皇先权
委托代理人:冯婷委托代理人:黄刚
 话:0743-8756618 话:18974285666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百家坪居委会左侧
 开户银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芷兰支行
  号:82013000000339273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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