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整体新建工程更变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和澄清如下:
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答:按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规定执行,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配置名单。
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02-07针对“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信件答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本项目招标时,是否可以取消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文件里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答:按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规定执行,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采用承诺制,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配置名单。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中有内容与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凯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