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双江口镇2022年省规第二批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采购,包括标志牌安装、波形护栏安装、划标线、交叉道口标注、警示桩、轮廓安装等。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部分修订)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009 )
(4)《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 -2009)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081- -2017)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8)《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 -2004)
(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
(10)中标文件以及合同委托书
(11)《湖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
(1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31号
(1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67号
(14)《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
(15)《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厅公路字[2006]418 号
(16)《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湘交农路[2008]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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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货 物 特 征 描 述 | 计量 | 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 | 合 价 | 备注 | |||||
1 | 交叉路口标识标牌 | 1.700*700*80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 | 块 | 61.00 | 1304.33 | 79564.13 | |
2 | 限速标识标牌 | 1.700*700*80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 | 块 | 14.00 | 1361.53 | 19061.42 | |
3 | 停车让行标识标牌 | 1.700*700*80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 | 块 | 8.00 | 1323.87 | 10590.96 | |
4 | 减速让行标识标牌 | 1.700*700*80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 | 块 | 34.00 | 1305.83 | 44398.22 | |
5 | 凸面镜 | 1.700*700*80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 | 块 | 1.00 | 1192.23 | 1192.23 | |
6 | 标线 | 热熔标线涂料 | m2 | 181.42 | 55.92 | 10145.01 | |
7 | 波形梁护栏(标准长度) | 1.Gr-C-4E级波形梁护栏(标准长度); | m | 4268.00 | 179.52 | 766191.36 | |
8 | 波形梁护栏(上下游端部长度) | 1.Gr-C-4E级波形梁护栏(上下游端部长度); | m | 396.00 | 409.49 | 162158.04 | |
9 | 交叉道口标注 | 1.C30混凝土桩○120*1200; | 个 | 136.00 | 111.99 | 15230.64 | |
10 | 警示桩 | 1.C30钢筋混凝土桩方形150*1200; | 个 | 68.00 | 131.46 | 8939.28 | |
11 | 附着式轮廓标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590.00 | 20.85 | 12301.50 | |
12 | 合计 | 1129772.79 | |
注: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波形梁护栏合格的检测报告。
1.1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交货 。
1.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五、服务标准: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安装调试
2.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及协调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 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和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 质量保证
4.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 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升级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 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重大相同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 培训
6.1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培训内容应包括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
2.1付款人: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2.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在项目建设期间因现场实际需要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数量变化,采购人有权对采购合同清单数量在作相应调整。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7、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