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西路247号104商铺(租期5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 2022 年12月 2日至 2022 年12月 15 日(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 12 月 15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100 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19 日 上 午 10点-11点 。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82906688 0731-82710596(桑女士)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5514202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fwpt.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西路247号104商铺出租(租期5年)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2022ZCZL0234 | G2022ZCZL0250 |
挂牌时间 | 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自 2022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挂牌价格 | 283.503847万元/第一年 | 283.503847万元/第一年 |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出租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6、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梁峰享有优先承租权。 7、本次出租标的租期5年,租金按每半年支付,免租期45天,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及原承租户于合同到期出场后5个工作日之内交接场地。 8、最终承租方承租后在经过租赁方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转租、转店经营。 9、押金自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金额为100万元,合同终止且承租方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次出租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6、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梁峰享有优先承租权。 7、本次出租标的租期5年,租金按每半年支付,免租期45天,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及原承租户于合同到期出场后5个工作日之内交接场地。 8、最终承租方承租后在经过租赁方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转租、转店经营。 9、押金自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金额为100万元,合同终止且承租方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