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小区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09]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B1122
二、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京珠高速以西,纬六路以北,双杨路以东,黄元路以南,本项目用于征地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主体工程12栋高层和1所幼儿园已于2011年8月底封顶。
本工程为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小区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发改[2009]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景观总面积48393.3m2,硬质景观及交通面积等25823.5m2,软质景观面积等22569.8m2,本招标工程造价约 2000 万元。本次公告分为 二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为B地块区域(包含C地块绿化种植部分) ,招标编号ZB1122-1,建设地点位于芙蓉区东岸乡,经四路以西、纬六路以北、双杨路以东、黄元路以南,景观总面积15834.3m2,硬质景观及交通面积等8449.18m2,软质景观面积等7385.12m2,,工程造价约为 1000万元;
二标段为 C地块区域(不包含绿化种植部分) ,招标编号ZB1122-2,建设地点位于于芙蓉区东岸乡,京珠高速以西、纬六路以北、经四路以东、黄元路以南,景观总面积32559m2,硬质景观及交通面积等17373.48m2,软质景观面积等15185.52m2,,工程造价约为 1000 万元;
施工工期:每标段约 120 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获得优良工程奖项;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以景观总平面图依据,经四路西侧为B地块区域,经四路东侧为C地块区域。
1.小区绿化工程:依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项目种植施工图所示区域,绿化种植等内容为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一标段即B地块区域包含C地块绿化种植,二标段即C地块不含绿化种植部分。)
2.小区道路、铺装、景观、围墙及小区出入口建筑工程(一层框架,约100㎡)依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项目园建施工图所示区域,道路、铺装、景观、围墙、建筑等内容为本次招标施工范围。
3.小区给排水、照明工程依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项目给排水施工图、照明施工图所示区域,区内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为本次招标施工范围。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 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 一、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资质 贰 级或以上资质;
3. 企业应在近3年至少有一个不低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近3年至少有一个不低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5. 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 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 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
8.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到现场参与投标;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长备案证》和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 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10.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承诺函亲自到现场提交;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每个投标人对本公告中的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相关岗位人员不得重复;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业绩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如查出虚假材料,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拾万元、二标段贰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帐为准。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转帐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芙蓉生态新城一号安置小区B、C地块小区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第 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月 26 日至2011年 10 月 15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 10 月 1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1年 9 月 30 日(含)13: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5(1)执行。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人民中路9号百脑汇9楼B908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0741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