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工程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7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就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南郊广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南郊公园东侧。
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广场、地面商业综合写字楼、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广场配套管理用房以及景观绿化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978.11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约12829.89平方米,广场配套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1094.20平方米,半地下商业区建筑面积约21107.1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946.87平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概算额约为33000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景观广场、地面商业综合写字楼、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广场配套管理用房以及景观绿化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所有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由投资商负责实施的工程内容除外)。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总工期为1095日历日。
7、监理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具有一个或以上房屋建筑类单体建筑面积30000m2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具有一个或以上房屋建筑类单体建筑面积30000m2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或公共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无在监项目。
4、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施工的特殊性,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共8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该工程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7、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企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南郊广场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南郊广场建设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