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尚双塘车辆段土石方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尚双塘车辆段土石方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与长沙县暮云镇交界范围,与一期工程线路终点站万家丽路站接轨,随一期工程建成。尚双塘车辆段主要承担1号线部分车辆的停车列检、双周、三月检等运用任务,1号线全部车辆的定/临修任务;设综合维修中心负责1号线各系统的维修维护任务;设物资总库以满足1号线运营的需要。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尚双塘车辆段土石方施工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4、投资估算:约62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车辆段北侧万家丽路区域内,为车辆段边坡施工涉及的土石方清理;(2)车辆段东通段道路中南北向道路土石方清理;(3)出入段线桥梁13号墩之后的的土石方清理。土石方工程量约73万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1个月(有房屋拆迁的区段10个月内完成--含拆迁)。
9、质量标准:合格。
10、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以来承担过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因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2010年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以往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按要求必须具备的以往工程业绩信息在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6、投标人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人。除项目负责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应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文件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含详细链接);省外企业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证或考试合格证,其证书应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头衔的公章或专用章且明确岗位职务的方为有效)。
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可兼任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的管理工作。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以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为准。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14日至 2014年11月20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长沙轨道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土石方施工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轨道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土石方施工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0月2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九、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的信息作为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