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周南中学新建综合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周南中学新建综合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302号和长发改【2014】366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市周南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沙市周南中学新建综合馆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市周南中学北校区西北侧;
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建设规模:新建1栋2层楼的综合馆,总建筑面积约4998.6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2米,以及综合馆周边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上停车场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约2282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市教育费附加。
8、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9、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6、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湖南省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要求配备(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市周南中学新建综合馆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市周南中学新建综合馆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6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zbbmh)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3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27 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十一、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