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黎托派出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黎托派出所建设工程施工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1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雨花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路街道粟塘村,阳泰路以北,黎托路以东;
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836.5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930㎡,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906㎡,是一栋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工程投资约为1035万元。
3、资金来源:雨花区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黎托派出所建设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土方开挖、独立基础【不含基坑支护】)、派出所主楼建筑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围墙等配套附属设施。【主楼地上部分主要包括值班室、报警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武器警械室、物证保管室、技术监控室、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域(含讯问室、询问室、侯问室等)、备勤室、图书资料室、体能训练房、食堂、卫生间已经其他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规定设置的功能用房;地下室主要为车库(停车位21个)及配电间等辅助配套设施】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6、施工工期:250天(日历天);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权数取值按K4。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且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等均须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事件原因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黎托派出所建设项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月 5 日至2014年12 月25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12月1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