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两厢增绿添景项目
施工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人:
人民东路(长榔路-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东)两厢增绿添景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于2015年03月1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芙蓉之窗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澄清。本次发布的补充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P4、P11、P26关于“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2〉)。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报价权数取值按K4”修改为:“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2〉)。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报价权数取值按K4”。
二、招标文件P22、P23的7.1条7.1.2款关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芙蓉之窗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修改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芙蓉之窗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修改为“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
招标人: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
日 期: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