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片区书院路305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湖片区书院路305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恒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片区书院路305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与富绿路交汇的西南角
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0,269.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2,43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856.32平方米;地下室二层,高度8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582.56平方米。地下室基坑支护土石方量约110,000立方米。
4.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6. 招标范围:南湖片区书院路305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8.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采用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限)具有1个或1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8、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类似项目经历”指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要求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的均不给予加分。类似项目经历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在政府指定网站公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址及截图、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9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4 月 14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305号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305号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29 日 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