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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全过程造价咨询(D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18
项目名称:
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全过程造价咨询(D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5亿
招标人: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全过程造价咨询(D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20505 号、长县发改投〔202063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D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封刀岭地下交通枢纽全过程造价咨询(D型)、监理

2.2项目地点:位于棠坡路北侧、望仙路以南

2.3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为 5190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①地下车库及地下商业街部分:建筑面积共 90100.66 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 26213.16 平米,功能为停车库,配电间室等设备用房。本层设有机动车停车位 850 个,其中无障碍车位 17 个;设有充电桩车位 57 个。负二层建筑面积 26920.18 平米,功能西面为停车库, 东面临星沙大道为配套商业,此部分商业面积为 3205.780 平米,本层设有机动车停车位 620 个,其中无障碍车位 14 个;设有充电桩车位 220 个。负三层建筑面积 21886.82 平米,功能为停车库、消防控制等设备用房及东面临星沙大道的配套商业,此部分商业面积为 2133.64 平米。本层设有机动 车停车位 480 个,其中无障碍车位 10 个;设有充电桩车位 118 个。另在地下车库三层设地下车库连 通车道连通至万象汇地下二层商业,此部分面积为 2093.24 平米,地下商业街部分:建筑面积 12446.48 平方米,在地下商业街连接路面部分设地下交通出入口,共计 8 个,此部分面积为 613.38 平方米;②学校部分重建(含拆除):包括食堂及风雨球场,一栋教学楼及综合楼,建筑面积共 14679.82 平方米。其中食堂及风雨球场建筑面积 5909.74 平方米,一、二层为食堂,可容纳 1500 人;教学楼及综合楼建筑面积 7553.08 平方米,为学校的主要教学功能用房;看台建筑面积 1070.00 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辅助用房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大门建筑面积为 147 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门卫及监控室等。另项目建设包含室外景观及其配套设施、400 米运动场、垃圾站、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等。③建筑工程部分同时包含拆除校园内老旧建筑,包含一栋教学楼及两栋教工宿舍、原看台、 大门、垃圾站、校园场地内的部分挡土墙、室外景观等;

其中市政工程部分:星沙大道范围内施工主要内容为人行天桥拆除、室外景观拆除及恢复、挡 墙拆除、万象汇室外景观拆除及恢复、结构加固、临时供配电间、交通疏解、路面恢复等。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含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与项目相关其它内容(含管线迁改等)进行相关的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D型):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度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3)对工程补充协议及合同提供咨询意见;(4)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5)按审定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并与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进行经济比较分析,提供专题报告;(6)对项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经济比选并提供咨询意见;(7)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费用(含管线迁改等)进行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8)参与并审核设计变更计价、材料调差、现场签证、暂定金额、暂估价、月进度计量支付等;(9)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差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10)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设;(11)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12)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13)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14)按要求及时复核结算资料,进行竣工结算审核;(15)建设项目后评价等服务。

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内容和发包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参与监理服务与造价咨询,常驻现场,满足工程需求。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主持或参加每周进行的相关例会;完成发包人安排的项目相关其他工作等。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R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1 年(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_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不少于1800天,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规模为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5 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须包含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④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拟派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按照本项目需要,各专业配置合理并满足招标项目报建需要。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2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8  18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 8  22 日(含)17:00 时(北京时 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9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 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 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 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 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 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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