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山发改〔2022〕144号,项目业主为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改造小区1个,建设任务66户,改造道路70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2个,供水管网改造1.5千米;排水管网改造2.6千米;垃圾收集站1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为13637115.45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政策补助、县财政投入、居民资金筹集。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涉及改造小区1个,建设任务66户,改造道路70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2个,供水管网改造1.5千米;排水管网改造2.6千米;垃圾收集站1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标段:人民币伍佰柒拾万零伍仟零玖拾叁元伍角捌分(¥5705093.58 元);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人民币陆佰捌拾叁万叁仟柒佰伍拾贰元伍角贰分(¥6833752.52元);衡山县航运公司家属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叁角伍分( ¥1098269.35元); 1.3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涉及改造小区1个,建设任务66户,改造道路70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2个,供水管网改造1.5千米;排水管网改造2.6千米;垃圾收集站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www.credithunan.gov.cn\)、“信用衡阳”网站(http:\\credit.hengya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5812581。 9.其它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滨江南路毛泽建公园综合楼; 联 系 人:郭茂礼; 电 话:189754594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 联 系 人:旷俊林; 电 话:13974789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