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步行廊桥(中轴公园-黎托公园)建设工程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以长高铁发改审[2018]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步行廊桥(中轴公园-黎托公园)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沙县黄兴镇
2.3 建设规模: 步行廊桥(中轴公园-黎托公园)建设工程项目位于高铁新城片区,西起黎托公园,经磨盘洲,跨越浏阳河,东至中轴公园,全长508.8M,宽9.6M,主桥最大跨径110M;主桥采用连续钢箱梁结构形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涉水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及其他工程。
2.4 工程造价: 约9753.05万元
2.5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主桥达到安全通行要求,360日历天达到交工条件。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步行廊桥(中轴公园-黎托公园)建设工程的桥梁工程、涉水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挂网时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零个
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800万元的涉水钢结构桥梁工程。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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