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周南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弘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10301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报价金额合计: 综合折扣率小写:85% ,大写:百分之捌拾伍 3.1 履行期限:
2022-11-14 —— 2023-11-13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项目合同周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3)货物的表面有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支付宝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 (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到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月湖支行(湖南弘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002 4058 4609 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1)根据实际发生量和折扣单价,折扣后单价不得超过原单价,结算时根据合同贷物所列清单项目,没列广告宣传制作项目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广告服务最高限价》标准。 (2)由学校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出具合法有交的普通增值发票,每月按实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广告宣传用品的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少印、错印、图文不清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宣传制品材料产生浪费,由甲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月内及时拨付款式; (2)甲方负责广告宣传制作的结算和验收; (3)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所有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宣传广告牌的安全性,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装工作;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支付宝,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5)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在承接该项目服务后,须独立完成成,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盖章之日起开始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甲方所涉及的广告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未在本次所列采购需求和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广告服务最高限价汇总表之外的,制作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